物业费与空调费的关系
东阳法律咨询
2025-04-25
物业费与空调费的关系主要涉及物业服务费和专用设施使用费的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4条和265条,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得占用,物业费用应由业主共同承担,但不包括专用设备如空调产生的个人费用。物业公司无权将空调费强制计入物业费,若发生此情况,业主可要求调整并投诉至相关部门。法律依据:第264条建筑物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场地、公园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共有部分的使用权,不得随意占用。具体管理办法由住户会议或者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第265条建筑物和其他房地产的物业费用,由业主人均负担或者按照约定负担。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费用实行统一收费、规范管理。物业费用分为建筑物共有部分使用费、专用部分使用费以及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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