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超60岁还签劳动合同吗
东阳法律咨询
2025-05-19
法律分析:
(1)通常超60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应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此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劳务关系受合同编等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依合同约定。
(3)超60岁人员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的用工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提醒:
超60岁人员就业时要明确所签合同类型,劳务合同下权益保障多依赖合同约定,若遇复杂用工争议,建议咨询以确定合适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超60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再就业,一般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为此时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劳务关系受合同编等民事法律调整,权利义务主要依合同约定。
2.虽一般是劳务关系,但超60岁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其与用人单位的用工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不过这种情况较少。
3.对于超60岁劳动者,就业前应明确自身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也应根据劳动者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签订合适合同,避免法律风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一般情况下,超60岁劳动者再就业应签订劳务合同,但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司法实践中用工争议有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但这种情况较少。
法律解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60岁)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保等诸多法定义务;劳务关系受合同编等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所以一般超60岁再就业要签劳务合同。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即超60岁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其与用人单位的用工争议有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只是这种情形相对少见。如果在超60岁就业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对自身权益保障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超60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通常签订劳务合同,这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约定处理事务。
(二)超60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争取按劳动关系处理,维护自身权益。
(三)在签订劳务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在合同中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劳动者超60岁达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应签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为此时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调整,单位要承担如缴社保等法定义务;劳务关系受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依合同约定。
3.超60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者,与单位的用工争议,司法实践中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但较少见。超60岁就业大多签劳务合同。
(1)通常超60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应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此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劳务关系受合同编等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依合同约定。
(3)超60岁人员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的用工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提醒:
超60岁人员就业时要明确所签合同类型,劳务合同下权益保障多依赖合同约定,若遇复杂用工争议,建议咨询以确定合适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超60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再就业,一般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为此时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劳务关系受合同编等民事法律调整,权利义务主要依合同约定。
2.虽一般是劳务关系,但超60岁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其与用人单位的用工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不过这种情况较少。
3.对于超60岁劳动者,就业前应明确自身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也应根据劳动者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签订合适合同,避免法律风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一般情况下,超60岁劳动者再就业应签订劳务合同,但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司法实践中用工争议有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但这种情况较少。
法律解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60岁)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保等诸多法定义务;劳务关系受合同编等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所以一般超60岁再就业要签劳务合同。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即超60岁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其与用人单位的用工争议有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只是这种情形相对少见。如果在超60岁就业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对自身权益保障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超60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通常签订劳务合同,这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约定处理事务。
(二)超60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争取按劳动关系处理,维护自身权益。
(三)在签订劳务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在合同中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劳动者超60岁达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应签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为此时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调整,单位要承担如缴社保等法定义务;劳务关系受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依合同约定。
3.超60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者,与单位的用工争议,司法实践中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但较少见。超60岁就业大多签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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